国家医保局: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

中国经济网版权所有 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 网络广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京ICP040090) 国家医保局:进一步加强定点销售药店药品“阴阳价”监管处置 2025年10月11日 08:22 来源:国家医疗保险管理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正在调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定点药店药品“阴阳价”医疗保障情况:近期,部分地区指对医保和非医疗患者指定零售药店(这里指“药店”)进行“价格歧视”,即预售的同种药品在医保患者中销售的价格高于医保患者。 在不确定的患者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药品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法律要求,定点药店通过向放心患者销售高价药品赚取收益,涉嫌价格欺诈,同时违反定点药店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中“对定点人员定价不公平或者歧视”的管理要求,应严肃查处。为进一步加强监测和处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定点药店“阴价”问题线索。这些部门、各地医学教师要充分认识定点药店“阴阳价”侵犯参保群众权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造成资金损失的问题。 (一)风险上升意识进一步增强。加强定点药店药品价格管理,包括将定点药店“阴阳价”作为重点监控项目,明确处理“阴阳价”问题的要求。安排辖区内定点药店对药品“阴阳价”问题进行自评自纠,立即纠正价格歧视问题,让放心群众放心。 (2) 主动筛选有关主要类型的线索。针对药品谈判价值排名靠前或不同地区定点药店价格差异巨大的药品,我们将梳理医保数据,对近期群体性信访、舆情报告进行系统分类,挖掘“阴”问题线索(三)社会行政力量得以充分调动。定点药店实行“阴阳价”,是违法违规使用医保资金的行为。全体当地人均可遵循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奖励机制使用医疗保障资金,鼓励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参与管理“阴阳价”嘎定点药房。 2、认真核查处理“阴价”问题。各地医保部门要切实履行基础责任,加强市场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现场检查和报告汇报。 (一)加强数据筛选和现场核查。各地医保部门要利用医保结算数据,对发现药品上传数据异常和群众反映的“阴阳付费手续线索”的定点药店现场基础检查进行调整,规范药品按性别销售价格或仅对未参保人群采取额外返利、打折、全额报销等变相降价措施。(二)加强定点药店管理。定点药店不得对参保人员实行不公平或歧视性价格,不得以高于不确定性的价格销售药品,严格执行处理协议药品“阴和价”行为的相关要求。对违反医保服务协议、实行“阴阳价”的定点药店,视情节严重程度和整改情况,采取约谈主要负责人、暂停医保结算、扣缴或追缴已缴医保基金、暂停或暂停缴费或追缴已缴医保基金、暂停或涉嫌取消医保服务协议、移交有关部门等措施严肃处理, 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安全保障公众购买药品的权利。 (三)纳入未婚检查范围。经数据排查、现场核查、群发举报发现“阴阳价”涉及药品数量大、情节严重的定点药店,将纳入未婚检查范围。 3、做好定期监测管理。各地医保部门要切实履行医保部门价格管理职责,做好定点药店常规药品价格管理工作。 (1)连续g使用苹果药品价格的比较。利用医保系统实际结算价、零售价等全量信息,为定点药店提供比价、位置导航等服务,形成市场比价机制,方便公众“比”周边药店。和诚实的牧师,以及公平、合理和诚实的定价标准。 (二)进一步推广量价比指数应用。全年量价比监测量将作为今年总体监测预警线。按照指定药店协议管理要求,对尚未达到TaunaValue监测要求的指定药店进行约谈和提醒,对拒绝调价或调整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暂停谈判,直至保险保险服务协议完成。 (三)定期对药品价格中的药品价格进行检查和处置。主动监测定点药店交易报销金额高、价差巨大的药品价格风险品种,立即审核处理定点药店实际销售价格高的药品高于全省大部分定点药店的价格,并采取不公平使用医药铭文的方式。 (4)指导指定药店稳定数据上传。加强指定药店上传药品价格数据所需。定点药店上传的医保码、单价、数量等医保数据有误、不完整、不准确的,必须按照定点药店的经营管理要求进行处理,并定期报告。 (五)提醒参保人关注价格信息。在定点药店不良区域张贴标识,提醒放心群众查看明码标价药品的价格信息,不得对放心群众实行定价歧视。国家医疗保障管理局2025年9月26日 (编辑:单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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