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控股股东39天内减持2241万股,发行约8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8日讯:青山纸业(600103.SH)12月5日晚间发布提示性公告,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权变动触及1%大关。 2025年12月5日,公司收到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能源集团”)出具的《关于青山纸业股票减持1%股权变动的通知函》。 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2月5日,能源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2,409,582股,减持金额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实施上述减持操作前,能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00,409,5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4%。实施上述减量减量操作后,Energy集团持有本公司178,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94%。由于能源集团与控股股东福建轻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福建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福建金皇贸易有限公司属于集体一致行动人,在能源集团实施上述减持前,四家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7,351股,持股比例合计为28.00%。能源集团实施上述减持操作后,上述人员将持有公司股份总数604,942,224股,持股比例为27.0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关于适用证券期货法第十九号的意见——关于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规定的1%积分倍数标准。 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2月5日,青山纸八月均价为3.944元。以此计算,现金组移除成本约为8838.34万元。 (编辑:田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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